新《藥品管理法》亮點多
近日,新《藥品管理法》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,將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。藥品關乎每個人的健康,這部法律新修訂后,將帶來哪些重大變化和亮點?
新《藥品管理法》要求,藥品研制、生產、經營、使用活動的全過程,都要保證信息真實、準確、完整和可追溯。
藥企不光要對藥品全生命周期擔責,而且一旦違法,成本也大大增加。新《藥品管理法》對無證生產經營、生產銷售假藥等違法行為,罰款數額由貨值金額的2倍至5倍提高到15倍至30倍,貨值金額不足10萬元的以10萬元計,也就是最低罰款150萬元。生產銷售劣藥違法行為的罰款,也從貨值金額的1倍至3倍提高到10倍至20倍。
新《藥品管理法》規定,對假劣藥違法行為責任人,由10年禁業提高到終身禁業;對生產銷售假藥被吊銷許可證的企業,10年內不受理其相應申請;對生產銷售假藥和生產銷售假藥情節嚴重的,以及偽造編造許可證件、騙取許可證件等情節惡劣的違法行為,可以由公安機關對相關責任人員處5日至15日的拘留。
新《藥品管理法》增加和完善了十多個條款,加快新藥上市。
國家藥監局政策法規司有關負責人表示,對臨床急需的短缺藥、防治重大傳染病和罕見病等疾病的新藥、兒童用藥開設綠色通道,優先審評審批。
新《藥品管理法》明確,從境外進口藥品,即使在國外已經合法上市,也必須經過批準。不過,未經批準進口境外藥品,雖然仍是違法行為,但不再以“假藥”論處。對于進口少量境外合法上市的藥品,情節較輕的,可以減輕或者免予處罰。
新《藥品管理法》堅持線上線下相同標準、一體監管的原則,要求網售藥品的經營主體,必須首先是取得許可證的實體企業。同時,該法規定了幾類特殊管理藥品不能在網上銷售,為實踐探索留有空間。
國家藥監局政策法規司有關負責人表示,考慮到網絡銷售的特殊性,新法對網絡銷售的處方藥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,主要是確保處方的來源真實,保障患者的用藥安全,同時,配送也必須符合藥品經營質量規范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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